,其中几张沁了渍,导致字迹开小小的团。
秦萝一边看,一边想起模模糊糊的记忆。
熟悉的小院里,娘亲摸着侧少女的脑袋,夸奖她天赋过人、聪慧万分;转向她时微微一笑,嗓音里尽是安的味:“萝萝不要灰心。虽然不能完整弹曲,但你的步已经很大了。”
人来人往的学里,孤零零的女孩走在人群之中,听见不知从何传来的窃窃私语:“你说秦萝?我就搞不懂了,她爹是剑圣,她娘是举世闻名的乐修天才,可她吧——不说修炼,她连写字都跟闹着玩似的,这人能好什么事儿啊。”
夜沉的书房里,沉默的人影一遍遍练习怎么也学不会的曲,一次次写被嘲笑诟病的书法,为了不被旁人发觉,灯光很暗很暗,几乎看不清。
在此之前,秦萝很少回忆曾经的生活片段,毕竟那不是她的人生,总有偷窥的不德。
直到今天夜里,她才真正走近了那个从未见过的“秦萝”。
难怪“秦萝”是了名的不务正业,在她脑里,却能把那么多乐谱记得无比清晰。
难怪她明明刚来修真界没多久,却对课本里的知识瓜烂熟,能在学考不错的成绩,一切都源于早就积攒在脑海里的记忆。
[因为魂魄与躯不匹,那孩很难使用灵力。]
天有些慨:[只可惜,就算把这些乐谱全都背来,她也还是只能原地踏步。想想她那时,一定心有不甘吧。]
秦萝细细翻看手中的纸页,想起那个女孩暴怒与哭泣的模样,以及写着写着忽然发了怒火,将纸笔一脑全扔在地上。
她讨厌楚明筝,因为自己一无是,楚明筝却是娘亲最为珍视的弟,将属于她的一剥夺。
她自是虚荣自私、一即燃,用无数昂贵的宝贝装饰自己,只为了填补被一天天挖空的自尊心;遇上不合心意的人就变成刺猬,只有这样,才让自己不显得那么可怜兮兮。
于是越来越暴躁,越来越随波逐自暴自弃,与边的人们越来越陌生。
孤单无宣,连自己也痛恨自己的坏脾气,却发现早就成了无法摆脱的习惯。
她也曾尝试过变好,然而无论多么努力,始终只能置于被嘲笑被看不起的境遇。
天亦是默然不语。
没有谁天生就渴望被所有人厌弃,一切结的果,都有既定的因。
它不认为曾经那个秦萝是个好孩,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她之所以变成那,并非与生俱来的恶。
“天叔叔。”
秦萝安静看了很久,怯怯声:“她现在过得还好吗?”
它就知这丫会问这个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