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日的夜里,特别闷热,隐隐压下来的云层就像厚厚的棉被,将四下里的风都遮了去,闷人根本就喘不开气。
这种天气,却一点也没有削弱这个海边大都市夜生活的热情。
临近海边的酒吧一条街正是霓虹闪烁,衣香鬓影的时候。男男女女借着酒精的刺激厮磨在一起,随着动感的音乐疯狂地扭动,但有你情我愿意动的,就相拥着向洗手间或偏僻的角落走去,一些喝的醉醺醺的年轻女子也被别有用心的男人半拖半抱地拉走,整条酒吧街都陷入一种香艳暧昧的夜色里。
林绍峰也喝得差不多了,大脑像坏了发条的钟摆,不停地摆来摆去,眼前闪闪烁烁的也分不清是灯光还是星光,只有怀中柔软的身体传来一阵阵香暖的气息,让他忍不住就要勾着脖子亲下去。
“宝贝儿,走吧~~”女人红艳艳的嘴唇妩媚地嘟着,将他从舞池中央拉了出来,“我可是已经……好久了。”女人的声音在贴近他耳朵的时候被吞进了嘴里,红唇中的气息搔得他脖子发痒。
“嘿嘿,可是等不及了?”林绍峰拥着女人,歪歪斜斜地下了台阶,左手就已经不老实地摸了上去。
作为一个游戏花丛的把妞高手,林绍峰几乎天天晚上都要在这海边的酒吧一条街里猎艳,或清纯或妩媚或热情或冰冷的女人在这里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,又因为林绍峰年少英俊,大方多金,还真没有哪个女人是能够逃得出他的手掌心的。
这不,今天晚上这个女人,一开始就像个骄傲的孔雀,坐在那里独自呷着酒谁都不理,林绍峰又是鲜花又是点歌,甚至将手腕上的白金手链都搭上了,那女人才肯跟他喝一杯。这一喝吗,谁还能抵得过他这翩翩贵公子的诱惑,这不,这么快就热情似火了?
两人歪歪斜斜地走到街上,耳边的喧嚣逐渐远去。林绍峰一个用力将女人抵在路边的墙上,坏笑地道:“既然等不及了,不如就现在吧。”
那女人低笑几声,欲拒还迎地将他抱在怀里,咬着嘴唇道:“你可别后悔。”
“人们怎么说的来着?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。”
“做鬼?那就做个风流鬼吧。”女人嘻嘻笑了。
“什么?”林绍峰早已酒冲大脑,脑眼呆滞,他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逮住怀中的女人狠狠地啃了一番,唇齿交缠,似乎,有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溢进了他的口鼻之中。
“嘿嘿,”女人突然像一条滑溜的蛇一般从他的怀里挣脱了出来,嬉笑着向前跑去,一边回头看来,眼波儿醇醉如酒,勾魂摄魄。
“哎呦,还想跑?不过,爷喜欢。”林绍峰是典型的京城纨绔,自小不知学业为何物,大学还是老爸找的关系给他发配这沿海城市云海市来的,又因为结识了一帮好友,就索性在这个城市住下了,还能离了老爸的眼尽情地吃喝玩乐,这日子可谓过得是不亦乐乎。
此时的林绍峰,就沉浸在美酒艳遇中不可自拔,他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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