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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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安院长,你们是不是穿越时空隧道去了中世纪?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,你把凌迟、车裂、火刑、腰斩这些酷刑全用上,有违人道有违天理哪!”康胤珏忍不住质问道,恐惧和不满溢于言表。

“康主任,凌迟、车裂这类酷刑确实极不人道,但对于恶人只有用恶招,才能收以毒攻毒之奇效,制止非法恐怖组织继续施虐。”早有准备的安嘉维祭出了以暴制暴的法宝。

“但你们法院这样做,并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。就连斩首,虽还有少数国家还在用,但于我国也属法外用刑啊!”康胤珏有些动心,不过只有万无一失他才会用意,便继续挑刺。

“我国的《刑事诉讼法》在关于死刑执行方式的相关条款中,明确写着‘死刑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’。其中这个‘等’字的涵义极其广泛,可以理解为所有执行方式,当然也可以包括凌迟、车裂这些很少再用的极刑,所以我们法院这样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。”东方的法律在正文结束之后照例会加个“等”字或加一项有“其他”字样条款,其本意只是为了顾及意想不到的情况,不料倒成了安嘉维的理论依据。

“好,就算不与现行法律抵触,但做出这样的事,国际舆论肯定要谴责,国内、党内很多人必然也要反对。你们想过没有?”康胤珏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。

“我们已经考虑过了对策。可以事先不向社会公布,也就是死刑执行方式不在判决书上载明,只于送达判决书时口头通知案犯。为了保证安全,我们打算采取案犯最后陈述之后即告休庭,由法院择日非公开一审宣判的办法,送达判决书仪式可以只在监狱内进行。”

这下康胤珏可抓到了漏洞:“刚才你不是说加重死刑执行方式力度,是为了威慑今后敢于以身试法的穷凶极恶之徒吗?现在却又说不让社会知道死刑的具体执行方式,那岂不是达不任何震慑目的,而只能是胡乱泄愤。”

康胤珏的话本属无意,却差点捅穿安嘉维的别有用心。这也难怪,居心叵测的举措漏洞必多,往往会撞破于无意之中。不过,凭着他那几下子,继续诓骗康胤珏还是不成问题的。“不是这样的,一件事情的目的可以有多个。我认为,暂时不让社会知道死刑的具体执行方式,至少对摧垮杨犯惠娟等几名女凶犯的意志会有帮助。她们面对刑讯手段可以做到咬牙坚挺,但知道了会被用中世纪极刑处死,则很有可能精神崩溃而向政府求饶。退一步讲即使她们死不改悔,按这类严厉的方式被执行了死刑,内情仍可以通过口耳相传流入社会,依然能起到以禁效尤的作用。只要我们政府不公开承认,国家的名誉还是能够得到保护。”

“毒气、电刑、绞刑、斩首的行刑设备还可以从国外引进,使用方法也可以派人去学。但腰斩、车裂、凌迟这些酷刑,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在世界上使用过,我们既缺乏行刑设施也没有具备专业技术的行刑人。即使同意,你们也无法付诸实施。”搞清了政治后果,康胤珏又问起了技术保证。

“农业社会搞定这些事情的确要大费周折,但现在我国有强大的工业基础,完全可以借助机械力量完成这些死刑的执行。”

“此话怎讲?”

“就说腰斩,可以请特种机械厂制造一台专门设备。只须把要处刑的凶犯固定在设备上,一按电钮,液压驱动的铡刀就可以轻易地将人体从腰部斩成两段。至于车裂就更好办,古代用马车,现在只须五辆汽车,把凶犯的头和四肢用绳绑到汽车尾部拖曳用的挂钩上就行了。凌迟稍微麻烦一些,但可以借助解剖技术。反正是秘密行刑,不必将凶犯绑在木柱上,可设计一个对身体正反面都可以施刑的特殊手术台,把凶犯绑上面行刑。这个手术台一定要具备两个特点:一是底部有大块便于下刀的露空面积,二是可正反翻转180度。脔割的刀数则不必限死,以增加罪犯痛苦为原则,最后自然也要开膛取出器官。”安嘉维真是一肚子坏水,这三个星期尽琢磨这些残害之道,此时竟讲得丝丝入扣。

康胤珏听得毛骨悚然,忙不迭地说:“太残酷了。最好不要真的施行,吓吓她们就可以了。但以前并无先例,怎么吓法呢?”

安嘉维望了望不失忠厚却极低能的康胤珏,内心泛出一丝蔑视,但表面上依然恭恭敬敬地回答道:“您的这个问题也已经解决。为了震慑这几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,我们请来了三维电脑动画制作高手,将她们的容貌和体形数据输入了电脑,按各人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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