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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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政府初步能想到的条件就这些。你们如果有补充,我还可以转达,要求合理也可以采纳。”李哲原郑重地回答。

杨惠娟深深地叹了口气。其实她心里明白,在敌人重重围困和步步跟踪之下,放出去的姐妹能够脱险与组织会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但在已陷绝境的情况下,这些条件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台阶。有了这个台阶,她还可以带领留下的姐妹们坚持狱中斗争,最后在敌人的刑场上一展女英烈的群体风采(反正敌人已答应死刑以枪决方式执行)。更何况,她不想让姐妹们误解:自己是因为出不去而反对这些条件。想到这里,她大大方方地答复了李哲原:

“我个人同意这样的交换。但还要补充两个条件:第一,必须尽快安排回监狱的姐妹们和亲属会面。第二,改善监狱里生活条件,减轻死镣的重量,增加放风时间,适当安排利于身体锻炼的体育运动项目。”

领导的带头作用显而易见,杨惠娟一同意,其他姐妹当然纷纷附议,而且还群策群力提出不少合理要求。钱红梅主张,为防止安嘉维事件重演,应给留在监狱里的姐妹配发保护女性尊严的金属贞操带和金属乳罩,钥匙由本人保管,根据需要自主穿戴。高瑾主张,狱方应提供理论书籍,供留狱的姐妹学习,以提高理论知识。叶琼璋则主张,白天不锁牢门,让所有留狱姐妹在六号监区范围内自由行动,交流谈心。

既然李哲原是自愿进来的,所以尽管谈判并未结束,大家还是让他带着这些条件出去向他的上级汇报。现在“十美”知道了,她们自己就是要挟警方的人质,因为警方需要活着得到她们。谈判结果并无悬念,仅仅过了半个小时,李哲原第三次进来了,“十美”附加要求得到全盘同意,谈判成交。

这次同来的还有两名漂亮的女狱警,她俩各背着一麻袋的轻便镣铐,那是为走不了的杨惠娟等七人准备的。不过,在获准离开的三位姑娘发出安全信号之前,她俩倒要先成为人质。于是,七套轻便镣铐,两位美女警先各自“分享”一半,戴上了三套半。如果被不知内情者看到,还以为她们是女镣铐推销员呢。

五十三

到了决定谁走谁留时,大家沉默了。虽说走的人最终获得自由的希望也很渺茫,但最坏结果不还就是回监狱和大家在一起吗?所以说,走的好处显而易见。正因为好处显而易见,大家才不肯说话,不能给人留下见利忘义的印象。最后大家公推杨惠娟裁决,原因并不完全因为她是领导,而是只有她不能出走,没有个人利益牵扯。

在等待李哲原答复的那半个小时里,杨惠娟早已想好了离开者的名单。从理论上讲,出去的同志是为党保存的火种,各类人才都要兼顾。她想都没想就决定,三个层次中的战友各走一名。最先决定下来的是第二层次人选。在和高瑾的交流中,杨惠娟知道了黄振邦对陈韶湘的情谊,本想让她出去,增加外面接应的可能性。但不巧她已身负重伤,连自己行走都做不到。张丽颖相比之下伤势不算重,但性格外向、思维也不够缜密,容易在转移过程暴露目标。这样,石敏无可争议地成为第二层次中唯一可能的撤离者。决定第一层次撤离者时,大公无私的杨惠娟做得很公正。有点异国血统的夏晓倩只要一上内部通缉令,就会受到无数路人的注意,因而被率先排除。剩下的高瑾和叶琼璋,她则排除与自己关系密切的高瑾。只有第三层次撤离者决定起来要困难些。卫旭蕾、钱红梅、曹蓉各有所长,又全是她一手带出来的,手心手背都是肉,难分亲疏。考虑再三,杨惠娟决定还是让钱红梅走,原因不是别的,就是她那身开镣功夫。敌人虽然表面上说不予追究,但对于有特殊能力的钱红梅,会不会变相防范迫害?她没有把握,所以还是放走再说。

名单向众人宣布了,除石敏找不到推辞理由外,叶琼璋和钱红梅都提出自己不走、让其他战友走的要求。经过杨惠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,以及卫旭蕾、曹蓉深明大义的诚心推让,钱红梅服从了“组织”安排。然而叶琼璋的工作却怎么也做不通。她说自己的组织能力、应变能力都不如高瑾,恐难完成保存革命火种的重任,坚持自己留下而让高瑾走。态度之坚决、之诚恳,令姐妹们十分动容。然而她的真实意图和表面上的并不一样。刚才见了杨惠娟不顾众姐妹反对,坚持放掉李哲原,她的内心很是不安。这个“革命意志”坚定得有些僵化的女豪杰,开始担心杨惠娟会为儿女私情,越来越把握不住立场,最后煽动姐妹们一起变节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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