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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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

3天后,真义的血样的dna出来了,经过和3号尸骨现场提取头发的dna比对,结果不相符,因此真义的杀人嫌疑基本被排除了。但吴江认为还不能完全排除,留在3号尸骨现场的头发可能是真义同伙的,因为他们杀的都是身高体壮的人,像真义那种中等身材的人是很难做到的,或者真义可能买凶杀人。江一明同意吴江的看法,对真义的调查还是要继续,对他的监视也不能放松。

如何才能重新找到线索呢?大家共同分析了一个上午,认为凶手肯定有车,而且不止一个人,两人共同作案的可能性极大,一个人作案搬不动尸体,三个人作案目标太大,参与作案的人越多,暴露有风险系数就越大,这是每个罪犯都明白的道理。

那么,凶手的条件和轮廓就基本清楚:一是两人作案;二是有车;三是男性;而且心狠手辣孔武有力,又胆大细心;四是专门找外地肥胖者下手;五是对定军山和点将山的环境非常熟悉,六是动机不明确,死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……

江一明请来了局里心理分析师黄火丰,让他对罪犯进行描述,黄火丰查阅了他们给他大量走访的笔录,并且亲自去定军山和点将山体验了那里的气氛,作出了如下的描述:

犯罪嫌疑人30到40岁之间,男性,没有职业,没有老婆孩子,可能两个凶手同住一个地方,这个地方可能就是他的杀人场所,假如是两个凶手,那么其中一个凶手十分残暴,我们暂时称他为张三,而另一个凶手受张三的指使,我们称他为李四,李四绝对服从张三的命令,两个凶手的关系是从小就建立起来的,张三小时候的家境肯定十分困苦,可能被长期饥饿过,所以对身高体胖者十分嫉恨,产生了报复心理,但这不是他杀人的主要动机,他们的动机应该是为了某种利益。

李四应该慈眉善目能说会道,因为三个死者是被他们骗上车,或者是被骗到餐厅吃饭,在酒水饭菜里下了安眠药之类的东西,然后把他们拉到隐蔽的场所进行杀害的。张三则沉默寡言面相凶狠,他在死者面前扮演老板的角色,李四扮演经理和助手,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,张三和李四杀人可能都是受雇于人,比如受雇于方金财,或者真义,所以三个死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,我们很难找出他们的杀人动机,但他们杀人手法肯定是一样的,处理尸体的方法也一样,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掩埋尸体的方法最保险,所以他们就习惯了这种方法。而且我猜想,可能还有其他死者没被我们发现。

“小黄,你别吓我们,如果这样的话,我们的压力不是更大了吗?”吴江说。

“我说是可能,但这种可能有80%的比率,不是每个死者都会被发现,也不是每个死者都能得伸冤。张三长得比较高大,爱穿西服,因为他很要面子,出手也很大方,也讲江湖义气,要不李四就不会和他合作杀了那么多人,李四爱穿休闲服,特别是牛仔衣和牛仔裤,乐意追随张三做任何事,哪怕他觉得是错的,也会去做。也许他们之中有一个是屠夫,一个有一定医学知识。他们应该住在定军山和点将山不远,因为运尸越远风险就越大,路上有电子眼、交警、巡警和目击者等等。他们所住的房子是租来的独门小院,房东也不常去,他们的犯罪心理已经十分成熟稳定,不怕警察,一旦有机会,他们还会继续杀人。”

“继续杀人这点,我十分赞同,杀人已经成了他们的职业,他们甚至从这种职业中得快感,开始他们可能是为了利益,但后来因为屡试不爽,他们已经难从杀人中得心理满足,所以我们要尽快破案。”江一明说。

“他们的住处能看得这两座山的南面,他们经常坐阳台上看着山上,经常议论山上被他们掩埋的死者,也许他们还看到了搜山的武警……”

“小黄,按你这么说,我们只需在定军山和点将山下,找独门独户里两个男人一起居住的30多岁的男人,就能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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