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似乎天生就没有负面情绪,也天生不会拒绝人,在别家小孩还在撒泼打滚要糖吃时,他已经冷冷淡淡地开始当弟弟妹妹的保姆了。
于思远有时候会想,自己后来养成那么一个遇事就往肩膀上死抗的性子,大概就是随了自家大哥。
说起于思远,蒋秋桐对这个小表弟的感情,不可谓不亲厚。如果不论堂表,他的弟弟妹妹加起来有八九个,然而于思远却不一样,因为对方是他一点点看顾长大的。
蒋秋桐看着这个小崽子怎么从一个拖着两行鼻涕,屁都不懂,每天掀砖揭瓦的熊孩子,变成一个如小白杨般朝气蓬勃,风度翩翩的少年郎;又逐渐成长,变成一个敢爱敢恨,高大俊朗的可靠男人。
他一路扶持着他,照顾着他,拉扯着他。他小学时就带着更小的他去上幼儿园;高中时去参加他的初中开学典礼;大学时开着车,把他从纽约接回了旧金山;写研究生论文那会儿,千里迢迢从美国赶回来,只为给这个出柜的愣头青撑场子;等到了读博,还得每天清早爬起来,盯着离家出走以后掉了半条命的娇气鬼,一路陪跑一万米……
这个娇生惯养成天作妖、从小到大都没省心的表弟,是蒋秋桐背负了的二十多年的责任。
沉重、繁琐、憋屈、费神,却又习以为常,甘之如饴。
他看着对方长大,懂事,摔跟头,爬起来,跌跌撞撞,寻寻觅觅,找到了挚爱,现在,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。
蒋秋桐想,他应该高兴。
全家人都知道,他天生有问题——他情绪阈值很高、波动很小,既不怎么容易开心,也不怎么容易难过。所以大家都很放心他,因为别人有的欲望他没有,别人会轻易产生的情感他不会产生。
永远理智,永远端正,永远有条不紊,永远是长辈们最放心的梁柱,小辈们最信服的大哥。
所以,这时候,他应该能很轻易地笑一笑,握住那只伸向他的手,然后揶揄地在于思远的肩膀上捶一拳。
可是——明明他不是面瘫,却忽然觉得,笑……好难啊。
他垂眸望着纪峣伸出来的手,一滴眼泪吝啬地夺眶而出,砸到了地面。万幸,这一幕,除了他和纪峣,没人看见。
等他抬起头时,一张脸干干的,仍旧什么都没有。
纪峣心里揪了一下,忽然也跟着,觉得很难过、很难过。
蒋秋桐的视线虚虚地落在纪峣的脸上,压根没有聚到实处,像是逃避和胆怯,像是压根不敢看这张脸。
他面上挺从容客气地伸手,跟对方握了握,甚至还笑了笑,很有礼地点了点头:“你好……峣峣。”
这是他第二次叫纪峣“峣峣”。
第一次叫,他被纪峣狠狠嘲笑了一通,这一次叫,却在这么让人啼笑皆非的情景下。
于思远拿着几瓶红酒走过来,笑吟吟地问他:“你想喝哪瓶?今天我高兴,咱们——”
他还没说完,就看到蒋秋桐的眼睛泛着一点红,不禁有点担心地问:“你眼睛怎么了?”
蒋秋桐碰了碰眼眶,淡淡道:“刚才经过你家院子时,被沙子迷住了。”
于思远喷笑:“这可真像电视剧里那些男二号,被甩时边哭边死撑着找的破借口。”
纪峣背脊上的冷汗,一下子冒了出来。
蒋秋桐却反而笑了一下:“……谁说不是呢。”
众人落座寒暄,蒋春水笑眯眯地跟纪峣打招呼:“峣峣,你还记得我么?”
纪峣勉强笑道:“你是那个穿红衣服,领着一个小女孩的姐姐吧?”
蒋春水嘻嘻哈哈道:“对啊,我家甜甜现在还对你念念不忘呢。”
于母好奇道:“甜甜怎么没来?”
蒋春水一秒变脸,撇嘴道:“跟她爸走了。”她跟蒋秋桐一样,虽然事业有成,然而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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