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珠呼吸都屏住了,男人距离太近,以至于她呼吸里尽数都是男人的味道,一点沐浴露的味道,还有尼古丁味,以及……他身上那种泛着冷意的气息。
一寸一寸,透过毛孔,钻进她的皮肤里。
心脏跳得狂乱,她手心都出了汗,嘴上却还是辩解,“我……没有。”
耿弋拉直身体,没再执着这个问题,只是冲她说,“你去房间里睡。”
“不用。”明珠轻声拒绝,她已经不想欠他人情了。
耿弋睨着她,“等你睡着了,我也会把你抱进去,自己选。”
他说话总是这样,淡淡的,却带着不容旁人拒绝的强硬。
明珠脸色涨得通红,梗着脖子和他对视片刻,终于败下阵来,低着头说,“我进去睡,谢谢。”
耿弋轻点了下头,转身去了洗手间,等他出来时,卧室门已经关上,客厅开着灯,他把灯关了,摸黑走到沙发跟前躺下。
耿弋早些年吃过很多苦,地下桥都睡过,现如今,沙发和床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,躺着睡觉而已,睡哪儿都一样。
偶尔他会失眠,就像今天。
被子上沾着点明珠身上的味道,是她洗发露的味道,闻起来有股淡淡的花香。
他枕着花香合上眼睛,没过多久,耳边听到卧室那边响起很轻的脚步声,过了会,明珠抱着一床被子出来,大概担心他睡在沙发上会被冻感冒,又拿了床被子轻轻盖在他身上。
耿弋自从母亲去世到现在,还是第一次有旁人给他盖被子,还是个念书的小丫头。
他这一夜没怎么睡着,闭上眼就会想起过去,想起母亲倒在血泊里,父亲面露惊恐地把刀扔在地上,扭头就跑的画面。
那时候,他只有十二岁,刚念初中。
村里的第一桩命案就发生在他家,发生在他眼前。
他仍记得当时的每一个场景,包括母亲冲父亲嘶吼的那一句句话,“你有本事就杀了我!你有本事就杀了我!”
再然后,记忆被冻结,他的脑海里铺天盖地溢满了浓重的红色。
他成了杀人犯的儿子,所过之处,就是拳打脚踢,和数不尽的谩骂。
他打过无数次生死架,每次都差点死在那,可他偏偏强撑着活了下来,他在心里发誓,他要好好活着,要活给所有欺负过他的人看着!
耿弋六点不到就醒了,在洗手间抽了根烟,简单洗漱后,他换了衣服,披上羽绒,去楼下买早餐。
大红几人晚上都回家睡,明珠和明宝住在楼上,也不需要庄峰他们去守着,这叁个人早就憋不住,大晚上拿了耿弋的卡就去KTV狂欢了,还有几天就过年了,想赚钱的妹子全都穿着性感地出来陪喝酒,庄峰和大红一人搂着一个,合完照不算,还拉着拍了段视频,直接发到了微信群里。
耿弋不用点开都知道拍的是什么,退出微信,把手机塞口袋里,这手一伸进去,又摸到了那只毛绒绒的兔子。
他拎出来看了眼,小兔子白白的,一双眼通红。
他收进口袋,走到门口时,看见明珠那辆自行车,昨晚庄峰骑回来的,说路上差点摔死。
最近零下八九度,白天偶尔飘个雪,夜里再下个雨,第二天就结成冰,走路的都摔倒了不知道多少个,更何况骑车的,还是这种最容易滑倒的自行车。
耿弋开了门,沿着路往外走,不时有认识的人冲他打招呼,“耿哥,早!”
他点点头,神色淡淡,大家也都习惯。
包子店门口站了不少人,正热火朝天不知道聊什么,见耿弋远远过来,全都停了话头,开始把包子让给耿弋。
耿弋也不客气,付了钱,拎着包子和豆浆就往回走,路过超市买了条白色毛巾和粉红色牙刷,回到办公室,这才摸出手机,让大红去打听镇上出了什么事。
大红几人来上班时,才悄声告诉他,昨天下午有人看见他带着明珠在路上练车,于是,明珠勾引刘富强的说法不攻自破:
“开什么玩笑,刘富强到耿弋面前,那还用比?瞎子都知道选耿弋,又帅又有钱,刘富强年纪还都那么大了,他也真有脸说得出来,保不齐就是自己想下手,结果明珠没同意,他怕丢人,才在外面乱说话。”
“我觉得也是,而且,明珠都到耿老板那去上班了,摆明了现在就是耿老板的人。”
“我听说啊,真的是听说,前段时间,有人吃烧烤的时候嘴里乱说话,耿哥还放话说让那人下次少喝点酒,字里行间就护着明珠了,还去明珠上班的门口跟她说了会话才走。”
“那绝对是真的!他肯定是看上明珠了!”
大红讲得那叫一个绘声绘色,讲完之后,还问耿弋,“哥,外面有人说明珠昨晚没回去,跟你在楼上……你们真的那个了?”
耿弋咬着烟嘴,吸了口烟才说,“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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