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在荻养伤期间我对她百般叮嘱,务必让她记住男人都是大猪蹄。
她愣一会儿,忽然大笑起来。
已经成为少女的荻不知何时学会了爬树,但学艺不,有一次从树上摔来,折了几骨。
那晚的争吵过后,荻没有再回来。
「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就是一见钟。」我面无表地告诉她。
我看着她傻不拉几的天真模样,心里有些忧愁,邻家的大婶家里有三个姑娘,她在井边洗菜的时候和我唠叨了好久,说这个年纪的女孩哟,一不小心就会被哪家的混小拐跑了。
你以前难会爬树吗?
荻言又止,明显将我这么多年的叮嘱都当成了耳边风。
「我不会同意的。」
不就是爬个树吗,她说。
她在榻榻米上作一团,笑得乐不可支,过程中扯到伤势,哎呦一声,终于老实来。
六岁就能从街逃跑的小姑娘,成年之后也依然非常有自我主见。
她不理解我为什么忽然变得死板,我对她一向纵容,就算她想爬到天上去摘个月亮,我也只会给她递上梯。
你的技术太差了。我告诉她。
可惜千防万防,就是防不住一心想要墙的红杏……少女心。
「好吧,荻。」
荻被我惯得无拘无束,无法无天,是这个町的小霸王,连柴犬阿吉见到她都要乖乖夹起尾。
小姑娘得很快,从最初瘦瘦小小的一团,后来成纤细明丽的少女。我依然开着我的医馆,只是每到傍晚就得去找人回家吃饭。
我没有再让她爬树。
我想,我以后得多赚钱了。
当时是晚饭时间,我也不抬地告诉她,小孩家家的谈什么恋,吃你的饭。
我啪的一声放筷,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。
吃饭时的碗筷多了一双,晚上铺开的被褥多了一份。
荻的风格就是这么直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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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以前想读书,所以我送她去读书。寺屋读完了,字都认识了,她还想继续读,但私塾没有先生愿意教,我就挽起袖亲自上阵,教她读那些令人昏昏睡的诗词和经书。
我觉得邻家大婶说的很对,我自己就曾经有过脑不太清醒的时候。
「我有喜的人了。」她说,「我对他一见钟。」
我很快打听到了她喜的人是谁。对方是俸禄三百石的级武士家的儿,虽然不是,但好歹是御家人。相较之,荻只是平民,追溯甚至还来自最层的街。
十八岁的时候,荻破天荒地问我:年少时的恋是一辈的恋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