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觉得嫁皇那天底规矩最多的地方,生活一定忙碌又约束。但实际嫁来之后,却发现甚至比在闺中还自由些。至少闺中我想打拳练武得背着娘亲,但是在里,官家知我会武后还兴致的跟我过了两招。我俩半斤八两,谁都别说谁菜。
这话要是放民间,能被人死。女十三四嫁人,第二年就生育的才被认为是有福。但在中,官家和太上皇后竟然都很赞同,连我阿娘听到后都说有理。反正生育这块我也不懂,就听他们的好了。
一切都向着最好的方向发展,官家被称为明君,我也被赞为贤后。我们是天最尊贵的一对模范夫妻。
官家对我当真是很好了,一国之后该有的尊贵面给的足足的,除了皇后的本职之外也不对我多要求。生活上也尽可能的随我心意,怕我吃膳房的饭菜不习惯,还特地把娘家的厨接近来伺候。
各百姓见女孩有了吃饭的手艺,溺死女婴的事就明显少了。
那天后,官家给我请了女师,专门带我活动骨,还送我一匹小,随时可以去骑。
吃醋吗?可能有一吧。但是一旦看见忘忧那张脸……去他的吃醋,我要是男人我也喜忘忧!嘴上叫她,心里叫妹妹。当着官家的面,我她的脸,她的手,摸她的,搂他的腰,请她一起沐浴,着那位名捕夫冰冷冰冷的目光留她在我里睡。哼,有本事来跟我抢人啊,量你们也不敢。
成亲前几年,我与官家并未圆房,忘忧说,最好等我到二十岁再考虑生孩。
等我满二十岁,养得好好的,一举生了健康的皇,京中门也开始有意的让女儿晚些嫁了。
虽一直被养,但我不傻。我知官家没那么喜我,至少没喜忘忧那么喜我。每次他见到忘忧时,是从没在别人面前显来的,那睛发亮的样。
别说我闲啊,我一都不闲。除了务,我还和忘忧开了女学,除了织布刺绣之类的手艺,也教认字读书,还挑好苗培养女医。四五岁的女童就能学启蒙了,学得好的还有“劝学金”可拿,也可以在作坊里边挣钱边学,一年来,比个半大小在地里帮忙挣钱还多。
但是当我提到想要变瘦些时,她也犯了难。指着自己的脸颊和的手掌说没办法。但是她也保证,吃动胖乎乎的我比那些弱柳扶风的女健康多了。
不好意思的叫一声“”,就笑得眉弯弯,好看极了。还抬的跟我说,上有什么不舒服尽找她,她可厉害了。可不是,光对着她的脸我就能兴的看上一整天,简直百病全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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