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鬼伯爵安逸地靠着沙发,面前的桌上摆着一杯透彻的红饮料,应该是红酒。他的银发看起来很有质,连苍白死寂的面孔都染上了典雅的辉光。
应该是他吧。
去库什办公室班级作业。
莉莉觉脚底了,牢牢扎在地里,无法挪动半分。
“我现在有事。”莉莉站在门边准备去,“周末搬家,我要去收拾一些东西,所以……”
“法维拉森。”
她好像知库什在说谁。
“于是我回答教宗,作为您的继任者,‘法维拉森’的名字恐怕不够面。”
库什沉默了一会儿,凝视着面前的酒杯,陷的回忆里:“我那时觉得教宗冕的话有些浮夸、荒诞。因为那个男孩很……普通,甚至有没礼貌,他直勾勾地盯着人看,又不问好。”
“男孩指着我,用一讨人厌的语气说,‘伯爵大人,比起我的名字,您的谱恐怕更不面。看您的手背颜,似乎患有血素沉着症。手对您来说不贵吧?’”
莉莉慢慢回过,看见凯洛斜靠在门。
是法尔琉斯吗?
库什的声音突然和另一个声音重合了。
“我猜那个男孩是当不上教宗的。”库什放杯轻叹,“果不其然,后来我在帝国研究院遇见了他,他是最年轻的学者,有一个相当大胆的课题。我问他发生了什么,他为什么离开神庙。他说……”
库什转动着玻璃杯,突然说了一个莉莉从未听过的词,有像方言,听起来拗。
“我不喜当神庙的工,而且——”
“我记得,教宗很骄傲地指着那个孩说……”库什语气沉缓,只不过平时会让她昏昏睡,此时像一针似的扎她脑里。
库什的睛透过玻璃杯,呈现一猩红的颜。
库什睛漆黑如渊。
“谢他,我现在非常注意掩饰肤。”库什又笑了笑。
莉莉震惊地摇了摇。
他平静地说。
这个语气,即便只是通过转述,也让人觉得非常熟悉。
“还没等教宗说话,那个男孩就开了——看得来,他的自尊心很。”
“多年前,我去中央显圣神庙觐见教宗时,教宗冕第一次跟我介绍他,称他为‘法维拉森’。”
单框镜的折隐藏了他的视线,黑发比夜更柔。他的角有一笑意,比面无表时更冷,更危险。
“莉莉,我有话想跟你说。”库什拿起了杯,轻轻抿了一,“上次你跑得太快了。”
“——凭什么我是御座之的朝圣者,不能是御座之上的伟岸者呢?”
不,他说的并不是法尔琉斯。
“贫民们用偷来的木板和布料在南北之间的瓯脱地搭建棚,密密麻麻,像蜂房一样。蝼蛄和蟑螂在黏糊糊的泥里不停蠕动,破帐篷里住着浑溃烂的浪汉和不知孩父亲是谁的疯妇。街上没有,行走在里面,鼻仿佛被浸泡在里,多呆几分钟,你就会失去嗅觉。”
“这个词在南境俚语中,是‘贫民窟之’的意思,你从小在学院大,大概没见过那地方。”
名字很像,而且是神庙收养的孤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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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什抬了语调,用一恢弘空旷的腔调学着教宗的语气说:“——法维拉森!他会是我的继任者,永恒不灭之王御座最完的圣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