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据协助警方破案,那次直播容也因此成了最重要的视听证据。虽然直播里提到的容并不是每一件都能找到直接证据,却给警方后面的调查提供线索指明方向。
加上她们三人当初都是未成年,郗晨获得量刑的机会非常大。
现在外界对这个案的争议也比较大,尤其是在郗晨以“黎湘”的面貌现在直播中,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好戏之后。
姚家那边再度采用舆论攻势,试图利用法外之地对执法者造成压力。也因如此,原本不明真相的网友们,通过各匿名账号的爆料逐渐了解十三年前案件发生的始末。
有些人认为,虽然郗晨三人是被迫走上绝路才犯案,但绑架本来就是重罪,何况在绑架中人质意外亡,就算不是绑匪动手,也是因为绑架而导致的,这就属于故意杀人罪。
也有些人提质疑,要让绑架罪的质变成故意杀人罪,就要先证明受害者是被绑匪故意杀害。可现在张大丰和周生的案不满足这个条件,故意杀人罪实在牵。
至于绑架罪的定论,虽然郗晨三人和周生有过使用暴力、麻醉药的方式来作案,但他们没有勒索财,只是想拿回被人勒索的照片和视频,这最多只能算非法拘禁吧?
至于拘禁期间不慎导致张大丰死亡,也不是她们希望发生的,是不是定为故意伤害或是过失伤害比较妥当?
类似这样的争议还有很多,网友们吵得不可开,并且乐此不疲地寻找对方“辩友”的漏,利用法条各反驳。
当然,这些讨论不只专案小组在关注,和这个案有关的其他人,比如姚珹、周淮、余钺,以及郗晨三人背后的律师也都在讨论研究。
从量刑角度上看,郗晨和辛念占据的优势是自首节,且两人一直在默默收集靳寻的犯罪证据,而戚晚则有神分裂症“护”。
但从社会影响上看,“黎湘”作为公众人,年少时犯命案,而后又一直以健康的荧幕形象示人,这个案也因为她的公众份而引起轰动,确实造成不良影响。
再者,这个案是由郗晨而起,提对张大丰手的人也是她,除非在案件当中发生逆转,否则她的主犯份很难撼动。
而所谓的逆转,江没想到,他会在余钺的笔录中发现端倪。
江一条条细数着余钺的笔录容,包括余钺的笔记,余钺提供的其他线索。
直到江话锋一转,说:“从你拿着安闲的版和戚晚的稿件去找戚沨的时候,你就已经在铺垫了。你要有机会接这个案的人,都接收到一个信号——戚晚的神分裂是间歇的,发病没有规律,她一直都不正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