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别为新界北的上开始,向南至粉岭1案,大埔1案。
第一案和第二案之间间隔6天,案2到案3间隔9天,到案3则间隔15天,凶手作案时间越来越,因此警方推断一案会更久,这是凶手的节奏。
结果案4鞍山灭门案,与案3之间只间隔了3天。
在凶手于鞍山作案后,新界北重案组的警探据几桩案件的凶手作案轨迹推断,一案件可能发生在向南的沙田或者向东的西贡。
结果凶手最终向南,在沙田办了1案。由此警方又推断凶手可能是在有意识地朝人密集区转移。
新界南的葵涌1案,埗北的石硖尾村1案。】
【案1所用凶为菜刀,案2使用的则是锐,警方初步推断为从案1现场拿取的刀架上缺失的果刀。案3到案7使用的全是钝,推断为一把可以随携带的轻便小锤。凶未找到。】
家怡在本里向自己提问,作为后续如果参与到此案的话,可以着重考虑一:
1、前面3个案,凶手作案间隔时越来越,为什么到案4之间,凶手忽然缩短了作案时间?
2、凶手向南走,是否真的有向人密集转移的主动?
3、凶手选择作案人家的标准是什么?难真的是纯随机?
4、凶手的移动工是什么?真的是纯粹的步行?
5、案1和案2的凶,凶手是否仍随携带?(很可能已经丢弃,那么丢弃在哪里了呢?)
6、凶手为什么没杀死婴儿?
7、凶手一次作案可能在哪个区域?能否预防?
8、是否存在可能的目击证人?这些证人可能在什么况见过凶手?如何找到这些证人,帮助证人们确定他们看到的哪个人是凶手?
9、凶手的画像如何?多大年纪?多?是否有某些特殊的外貌、行为特征?他是否真的真的大陆偷渡客?如果来自大陆,是否会将粤语?一个讲广东话、粤语腔调奇怪或者不会讲粤语的人,在香江呆了六十多天,为什么一直没有人觉得可疑、而报案?
10、……
家怡坐了一会儿,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写的诸多疑问。
关于第6没有杀婴儿,她觉得凶手很可能认为没必要杀婴儿,而且可能凶手骨里是认为孩无辜。
那么是否可以判定,凶手是有基本的德底线的,不是个纯粹的恶徒。
或者……他对这个世界有恨意,还是决定自己可以过得好,却没能得到幸福,因此报复发,自暴自弃地放任、和暴力。
家怡咬着钢笔,皱眉沉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