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鸦这一周该学学该睡睡过得挺安稳,旁人倒是炸开了锅。
“这也太聪明了,好玛丽苏啊我的天。”
“真的很漂亮!我死叁天都没那么白。”
“川哥你不是喜欢奶子大的吗?也被高冷女神迷死了啊?”
“闭嘴,这个老子是真的喜欢。”
窗外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,教室里更是叽叽喳喳。陆冕收拾书包的动作很慢,只因她姓名在他们口中反复出现——高中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,大家乐于把眼珠子粘在特别二字上。
几乎一学期不来上课的人,照片却总挂在校园光荣榜,名字被老师们不停地提起,等真见着了,冷若冰霜沉默寡言,很难不惹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注意。
很烦人,不知好歹的家伙很烦人。
“老子问你,”方才被称作情圣的林川嬉皮笑脸凑过来,“那天我看到你跟小美人儿一起回家,你俩啥关系啊?”
陆冕没正眼看他,“邻居顺路,一起长大的。”
近水楼台先得月吗?该这么形容吗?如果自己没有和她早早相识,现在根本连余光都得不到吧,更别谈走在身侧牵她的手。他感觉思绪莫名其妙,一扯到和她相关的就像个幼稚小孩儿。
林川说喜欢她,说一见钟情天意注定,说要叁周内在招待所的钟点房拿下一血……还说了什么陆冕懒得知道,只知道一片嗡声后双眼充血,只知道拳头猛地砸在对方胸口,只知道抓着他衣领咬牙切齿:“想、都、别、想。”
“哟哟哟舔狗急了!没操过逼的舔狗是这样的,就知道护婊子主……咳?!喂!你他妈真敢……”
不学无术风流成性也罢,还真把自己劣迹斑斑的情史当了荣誉。陆冕晓得这种人的关注廉价得很,无非把她当个好炫耀的漂亮物件,明明根本不了解就擅自说什么“真的喜欢”,令人作呕。
于是他仿佛失了理智,没再多说一个字,拳拳到肉毫不留情,不知疲惫,指骨都发疼。林川显然没想到他竟动真格,还没来得及还手就被揍得没了脾气,只能哭爹喊娘伸手挡脸。
一边是起哄,一边是劝架,此起彼伏乱成一锅粥,陆冕在吵闹中敏锐地捕捉到某个微弱的声音,悬起的拳头终于收了回去,故作可怜地看向门口——
“找你。”,于鸦靠着门框回望,“回家吃饭。”
如果大家真乱成一锅粥,她会趁热喝掉。
人群噤声散去,他理智也回笼,坏情绪抛之脑后,探头探脑望了一圈确认于凪不在,心中窃喜:小鸦专门来找我一起回家,只有我们两个人!
他那股嚣张劲儿收得飞快,当了恶犬还装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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