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洛莉丝一惊:“你让他去找谁?”
可达西先生一向认为宾格利先生是一位宽容的人,他的睛总会放大人的优,至于那位大学同学是否真如宾格利先生所说的那般,达西先生对此略有怀疑。
她应该没有听错那个名字。
“是的,他恰巧住在附近不远的地方,如果他没有那么抗拒参加舞会的话,你们在舞会上就可以见到他了。”
“你的大学同学?”达西先生一时记不起宾格利先生大学同学的名字,但是他记得宾格利先生将这位大学同学说得神乎其神。
“如果他不是凶手呢,他不是凶手的话,凶手可还在逍遥法外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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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。”郝斯特太太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。
宾格利先生:“克洛莉丝说得很有理,我们得把凶手找来,而不是躲避凶手……我倒是想到一个人或许能解决这桩案件。”
克洛莉丝的一番话让达西先生侧目,他从来不知自己外表柔弱的妹妹有这样的胆识,但转念一想,她也应该有这样的胆识。一切礼仪举止都是虚浮在外的东西,真正的修养来自于里的沉着,即使她是一名女,也没有一遇事就慌的理。
宾格利先生很快写了一封信,喊来一个仆人,将信给他:“你去找福尔斯先生,把这封信给他,然后跟他一同回来。”
手。”
“凶手来了哈福德郡是吗?那我们得赶快离开这个地方。”郝斯特太太立刻就要收拾行李离开,她觉得这个地方一刻都不能多待。
“我的大学同学,福尔斯先生就住在附近。我认为他应该能够帮忙解决这件案,你们不知他可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……”
宾格利先生想既然舞会不能让他兴趣,那么案件应该会勾起他的兴趣。
克洛莉丝显然是女当中最镇定的一位,她听闻这个案件以后询问了一句:“找到嫌疑人了吗?”
“村里有一个外来客,他平常甚少与人,曾经和那位家教师有过一次争执,他居住的地方离发现尸的地方也不远,他已经被关押起来了,只是还没有他谋害的证据。”
宾格利先生又将福尔斯的光荣事迹复述了一遍,竭力想证明福尔斯先生是一位多么有才的男士。
可是当传言称死去的家教师的尸被发现时浑□□,发也被剃光了时,恐慌就在大家的心中蔓延开来。
宾格利小没有那样惊慌,但也着实被这条骇人的消息吓到了,她赞同的想法,得赶快离开这个地方。
人们的悲并不相通,事没有发生在他们自己上,死去的是一个陌生人,大家听到这样的事除了为这位死去的家教师到遗憾以外,更多是将它当成一桩听闻,尚未引起警觉。
此前在别的地方也发现过同样的女尸,无一例外皆是浑□□,被剃掉了发。
宾格利先生不止一次夸赞过他的大学同学有锐的观察力,细致的推理能力,还十分博学,曾经很轻松就破获过几起盗窃案。
可是对于克洛莉丝来说,不需要多余的证明,光“福尔斯”这一个姓氏充满了说服力,她相信他一定能解决这件案。
“那么凶手也可能去了其他的地方,发现这样的女尸的不止只有哈福德郡,说明凶手是动作案,我们并不知他到底去了哪里,自然也就无法跟他避开。退一步说,就算凶手还在哈福德郡,我们要的也不是逃避,而是要把他找来,凶手没有落网,任何地方都不安全,一味的逃避是解决不了事的。”
“不要惊慌,”克洛莉丝安抚她,“如果外来客是凶手,那么他已经被关押了起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