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宣神暗了暗,想到秦恺六岁的时候,心中不由得叹息一声,避过这个话题不谈:“那好,我们先吃。”
排骨藕汤周锦南用了最家常的法,家里现在吃饭的有五张嘴,其中还有个太这样的大胃王,要是每菜都像灯影那么费事,周锦南一天其他什么都不用,光在厨房里呆着了。
于是他仅仅给自己装了一小碗排骨藕汤,闲闲地搅动了两,漫不经心地喝了两。澄澈的骨汤意外的,猪骨的鲜味和莲藕的清契合的恰到好,温柔地唤醒了霍宣的味和。
排骨藕汤不知不觉间就被霍宣吃到了底,霍宣这才意识到他先为主的错觉让他错过了什么,看桌上几个人风卷残云一般的速度,他果断给自己再盛了一碗排骨藕汤,然后盯上了最后一个蟹粉狮,朝太微微笑:“太,把那个狮留给我怎么样?”
多了三个人,桌上的菜分量明显不够吃,周书笛去厨房把剩的灯影全都切了,又多盛了一大碗排骨藕汤,再个白米饭……嗯,应该够了吧?
灯影是用周锦南这些天里直接好现成的,他了一大锅,想吃的时候直接切一分端盘就能上桌,虽然起来费功夫,但是一次了这么多后面好些天能省事。要是偷懒不想切,还可以像墨那样撕一大块来,拿在手里当零嘴一条条撕着吃,墨用这样的办法,已经把上次周锦南的存货解决的差不多了。太看到墨这样的吃法后上加以效仿,每天都在计算它和墨到底谁吃的多。
作者有话要说:=3=
好不容易从墨和秦恺嘴抢到了最后一个蟹粉狮的太听到霍宣开,心里一个咯噔,黑的虎脸看不表:“我已经吃过的你也要吗?”
谁知秦恺摇摇说:“我不回去,家里一也不好,我就在这里,哪都不去!小舅你也来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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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自禁的夹起一块排骨,排骨每都剁成五公分的大小,炖到排骨的骨微微分离,骨上的瘦分布极其均匀,轻易就能把骨上的吃的净,而且连骨都炖到酥能咬得动,轻轻骨里的骨髓都能被来。莲藕选用的是上好的粉藕,刀切成块,粉粉糯糯的,吃起来能拉的银白细丝。以霍宣刁钻的,能吃来所有的材都是靠本的鲜味,没有一现在餐厅里常用的味的味。
霍宣已经提前从秦方宇那得知了秦恺的况,他心中为秦恺的遭遇难过,面上却淡淡地笑:“秦恺,小舅来接你回首都星,你爸爸他们都在家里等着急了。”
太面不改:“我过了。”
第十章
“小舅,你怎么来了?”家里来了三个人,这么明显的动静让餐桌上打得火的一人两兽暂时停战,秦恺虽然现在记忆只到六岁,但是六岁以的人还是能认全的,因此他对霍宣的到来既惊讶又兴,是那小孩在陌生的环境突然看到了熟悉而信任的人的安全。
但周锦南对材的把控力,使得即使是最普通的法,也让一家常菜变得味起来。
霍宣随意地扬了扬手,让他带来的两个医生,陈文彦和霍清漪和他一起坐。他自己对面前的这些没什么想法,只觉得闻起来非常勾引人的,但是不至于为此变。在首都星上,他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?
“你那个不是完好的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