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千万别再忘了我。”
要是她还像以前那样扮男装就不会有这麻烦,当女人还真是麻烦啊。
,向未来之神祈祷。
丽丝听说这消息,不觉心中一动。
此时是黄昏,还未夜。烟街上已经有女人在路边站定,也有人在路上来来回回地走。
一般人向神明祈祷,大多都是祈求神明护佑,祈祷词都是编好的路。丽丝的祈祷却与众不同。她只盼未来之神能够多增加一神力,可以多一自由,除此以外再没别的心。倘若她的祈祷真有一分两分是为了自己,也是希望他听见她的祈祷,能再来和她说一次话。至少,让她能有机会谢他。可惜从那时到如今,她已经祈祷了几个月,一动静都没有。
其实最好的办法,还是想法以女仆的份混去。可这事说起来容易,起来实难:雷切尔伯爵是当地的领主,宅邸的佣人都是用惯的,就算临时要找人帮忙,也会找村里知知底的佃农之女,不会随随便便雇佣来历不明之人,况且此事虽然不急,丽丝也没有一年半载可以耗在这儿的。
那神明自从上次救了她命,就再没吐过只言片语。也不知是不肯声,还是用光了神力,连梦境都无法再控。丽丝上回听他说话时正于生死之间,连他的神名没来得及问,如今祈祷,也没个明确指向,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当初清风似的从她耳边过的那半句话:
她倒也不着急,她妈妈祈祷了一辈,丽丝也没见弗格娜回应过她哪怕一回。但末日之神却着实已经救过她的命,就算后半辈每天都时间为他祈祷,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。
丽丝打听来打听去,终于听说,雷切尔伯爵虽然对际无甚兴趣,但附近乡绅贵族以他为首,每月总还是要开办聚会。此类聚会惯常是要夫人主持,他夫人不在近前,几个妇亦不是什么能上的了台面的人,脆请来本地的际名接待客人。而他自己只在宴会初开时一面,就算是尽到了主人的职责。
自从丽丝上次差丢了命,每天晚上就给自己添这样一件功课。开始的时候多不习惯,而且还总引她想起母亲,忍不住心里酸涩。时间了,倒是适应了些,渐渐当每天必不可少的事。若是哪天因事没有祈祷,反而要觉得缺了什么。
这些都是最等的|女,早早就被赶来拉客,这么冷的天,她们连一件像样的衣服
要想从厨房前厅,实在是太难了。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从拦路。丽丝佣兵,其实不大在乎人命。若她是图谋行刺,倒是可以勉一试。可她的目的并非行刺,而是寻,不是急切之间可以完的事。
至于如何跟着脂粉队混伯爵宅邸嘛……
有戏。
丽丝在住的客店打听了博恩烟街的所在,听说并不太远,就决定徒步前往。
这样想来,还是得想法从正门去。
丽丝虽然是个女孩,跟佣兵们在一起待久了,总有机会遇到几个烟女。自己觉得那些烟女的风致,她还是可以学上几分。
或许她一人的信仰之力还是太少,不足以令他醒过来吧。
她如今是个姑娘的打扮,听她打听烟街,店伙的神就有怪怪的。丽丝被他看得怪难受,又不好揍他一顿,琢磨着或许过几天换一间旅店住。
丽丝还是第一次烟街。当初她师父顾忌她是个女孩,不肯带她烟街见识。她小的时候听周围人描述,只当烟街是龙潭虎。后来听边认识的佣兵说那是销魂窟,又觉得好奇。如今师父不着她,她自恃武力,不怕遇见坏人,放心大胆地了烟街。
只要有钱便不算很难。
第26章 乔装场。
或许是因为独自一人前来完成这颇风险的任务,丽丝这天祈祷得格外久了一些,直到力倦神疲,才沉沉睡去。到第二天她打听到了雷切尔伯爵宅邸的位置,在周围转了几天,大致心里有了数。
虽说是贵族大宅,也并非密不透风。厨房里每日都要有人送送菜,要混厨房,其实不难。她转悠几天,还真混去过一次,在厨房里绕了一圈又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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